留學生活充滿許多「社會學分」的試煉,在異地生活,種族歧視是外來者或多或少曾經面臨的狀況;雖然這是個不適合在美國公開談論的議題,且許多老美很怕被貼上這個標籤,但後來我發現有時問題不在「種族」,而在「人性」,什麼種族都有不友善、不誠實的人;台灣人也不例外。
來這裡一年了,扣除少數被陌生美國人擺臉色的經驗(大多是因為語言的緣故),被台灣「同胞」佔便宜,卻是我到目前為止最氣也最不平的經驗。寫出來,希望提醒還在國外唸書的朋友注意,或許也讓一些偶然逛到這裡的陌生網友當作未來出國留學的借鏡。
出國留學,學校以外的大事(大支出)不外是住(租房子)與行(買車,如果有必要),偏偏這兩件事我都因台灣學生而栽了跟斗,以下就聽太笨太天真的我很瑣碎地娓娓道來吧。
「二房東」事件
剛來紐約時,對於「隨時可以去曼哈頓看演出、上舞蹈課、走走看看」懷抱美夢,加上對搭火車通勤時間(後來實際情況是:火車轉公車加等車時間,單程要一個半到兩個半小時)以及學校排練作息還沒概念,於是捨學校所在的長島、在離曼哈頓搭地鐵只要二十分鐘的 Woodside(in Queens)租了一個房間,月租 750 美金,每個月與另外兩個台灣室友分擔網路、有線電視和水電瓦斯費下來,要另付 100 美金左右(也就是不吃不喝,光房子一個月就要花掉 850 美金)。
實際上,這樣的房租在隸屬於紐約市的皇后區算中等而已(雖然台灣的親友剛聽到時莫不驚嚇許久),而我的房間不算小:放一張 Full size 的床(比台灣一般雙人床略小)、一張 Ikea 買的簡單書桌(約一般書桌大小)與一台 20" 電視外,還有比一張大單人床略大的活動空間,衣櫥嵌在牆裡(大小跟普通塑膠衣櫥差不多,空間更高些),蠻新的木質地板,而且有大窗戶,採光很好。
於是乎就這樣憑著自己對紐約租屋的了解跟比較,傻傻地跟另一個在紐約大學(NYU)念碩士的台灣男生室友簽了約;看房子時他說,房東住在二樓(三樓出租),為了方便管理就將找新房客及簽約的事情委託給他(這是可理解與接受的)。
去年八月底搬入,大概十月中,某天與另一個也讀 NYU 的女室友去附近的中國餐館吃飯,餐館老闆娘人很健談,因為常去吃有點熟了,就問到我們房租(因老闆娘住附近,自己家也有房間出租),結果聊ㄧ聊,我跟室友覺得我們的房租似乎高出那區不少,回去便直接問房東太太(NYU 女室友最晚搬入卻蠻跟房東太太蠻聊得來),我們那層樓的總租金是多少。之前 NYU 男室友說我們那層租金是 2000 多美金(意思是表示他付最多),還說他更早前看過同條巷子的其他房子,屋況很爛,一層樓月租也要1900。倒是他從沒清楚講過我們那層租金要兩千多到哪裡。租屋族千萬要小心這種金額講不清楚的房東或室友!)
ㄧ問完當然是要昏倒。我們那層樓月租金只要 1700 美金(原來是 1900,因房客是學生,中國房東調降 200),也就是說,我付 750,NYU 女室友付 650(她的房間放一張雙單人床、一張普通大小書桌幾乎就滿了),NYU 男室友只付 300!
NYU 男室友的房間比我的還大,裡頭還有盥洗設備(馬桶跟洗臉槽),他從不打開房門讓我們看他房間;之前以為他是個非常注重隱私的人,不喜歡讓外人看到房間,後來房租事件爆發後,根本覺得那是他心中有鬼的表現。
剛搬進去時,白天天氣還算炎熱,我曾經從他門縫感受到冷氣的涼風(我房間在他的隔壁,出去一定會經過他的門),就問他是不是有裝冷氣,他說沒有啊,只有一台涼風扇,還很好心跟我說可以去 Target 買,我就傻傻的相信了。後來去 Target 發現,美國根本沒有會吹涼風的電風扇,只有移動式冷氣(portable air conditioner)。有次雖然不小心從他微開的房門縫,瞥到他房間窗戶上似乎有台冷氣,也再次跟他確認,但他都說沒有了啊,也只能當我自己眼花。而且在外合租房子,有些事若太計較,住起來像仇人,實在很傷身,在外當租屋族很久的我,就選擇不追問冷氣的事了,自己住起來舒服還是最重要的(雖然我們每月電費是蠻高的,不過有些朋友住的地方電費也相去不遠,就不在冷氣事件上打轉了)。
揭穿房租的真相後,當然沒辦法繼續當小白,當天晚上就找 NYU 男室友攤牌,沒想到他竟擺出一副「二房東」的臉孔(「二房東」這詞之前可是從來沒出現過喔),還振振有辭地將所有責任推給房東,說當初是房東「教」他如何當「二房東」賺錢,而且我跟 NYU 女室友都簽了一年的合約,他絕對不可能調降房租的(看!沒道德的人最會講法律了,果然「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甚至是沒道德可言,而且那紙合約還不知有沒有法律效力呢,算了,先保留一點談判的風度)。
要當「二房東」賺錢沒關係,吃相好看一點,少吃一點,沒有人吃飽太閒會去挖真相。
大家同樣是拿父母錢出國的留學生,仗著自己是第一個租的人,就自許為「二房東」,而且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這種人真適合在台灣從政,加入貪污陣線聯盟),其實真相根本就是,他想住那邊,但一個人付不起整層樓的租金,還要找分母來幫他,但他非但沒有感恩的心,還狠狠地剝分母的皮。更不用說他女友幾乎天天住在那裡,他還總是硬要凹說,他女友太黏了,「有時」不想自己住就來找他(我才不擋人感情路,他們小倆口要甜蜜是他們的事,但這種人就是什麼話都講得出來,而且都是別人的問題)。
忍不住要質疑一下:在復健機構工作的薪資非常優渥嗎?「二房東」在我們講到大家都拿父母錢出來唸書時,「大言不慚」地說,他XX醫學院畢業後,在療養院上過一兩年的班,出來唸書自己也付不少。哦,真的啊?!NYU 學分費那麼貴,原來在療養院工作一兩年就能自己負擔,這麼厲害!姊姊我在出版、公關、服務業打滾六、七年,掙的錢在台北房租就繳掉不少,出來唸書還要靠家裡,我還真對不起爸媽(是真的很對不起,但人果然怕入錯行啊...)。
事情ㄅㄧㄚ(四聲)ㄎㄤ(一聲)就端出「二房東」的架子啊,好啊,姊姊雖然個性常常很白癡,但多出社會幾年不是白出的,在常要跟稿者斡旋稿費的雜誌社當小主管也不是白當的,他來硬的,大家就來硬碰硬吧。
紛亂的討論是沒結論的,約定好一個時間再談。我跟 NYU 女室友取得一致立場,他不調降房租,我們住完那個月就走人。
我的判斷是,當時正值學校期中考期間(美國學校的期中考常拖得很長,由教授決定日期及考試方式,蠻多以報告代替考試,於是有些人一個月內都有期中考的考試及報告),而且不是搬家旺季,我和另一個室友雖不至於找不到房子,但他臨時要找分母鐵定不容易。
一講出這個立場,「二房東」的態度很快軟化地說,可以談嘛,那你們希望怎麼算?但他還是很堅持他最多付到600,弦外之音就是,他還要賺啦,他不覺得房間最大又有獨立盥洗設備的人應該付最多。
後來,我幫 NYU 女室友爭取到 475 美金一個月(減少 175 美金),因為她的房間實在很小。過程中,「二房東」一直吵說,那間房間的單人床跟書桌是他跟前室友花 200 塊美金買的,要從租金去回收收購傢具的錢(當一個人像阿扁那樣說了無數個謊,誰還敢相信他啊?)。Well,既然他要講,我就打電子計算機給他看,怎麼算,他都是在佔 NYU 女室友的便宜。原本我壓到 450 一個月,最後做個台階給他下, 475。
PS. 那間的二手傢具是他買的,租屋前怎麼不跟房客說清楚?住不起硬要住那邊,還很有理地說,暑假找不到房客,他付整層樓的錢,現在當然要從我們身上回收。誰知道之前他是否也這樣佔前房客的便宜?一個月花三百塊在紐約租到這種等級的房子,還真是美夢成真啊!
我自己則減掉 150 美金,月租變成 600。
最後我們讓「二房東」付到 625,25 塊就算他多了獨立盥洗設備,而我的房間就「變成」跟他的一樣大喔,好厲害的自動變大功能啊——25塊已經不是在計較金額了,而是一種態度跟立場的堅持啦,不知大家懂不懂這種感覺?
再補充說明一下,美國這邊,業者有提供網路、室內電話、有線電視三合一的服務方案,「二房東」之前簽這種方案,我跟 NYU 女室友租房之前就知道這個狀況,因此每月費用 120 多美金除以三沒有問題(一個人每月付 70 40 美金出頭);雖然電話線只有「二房東」房裡有。
不過,說給要在美國找房子的人參考,如果不需要室內電話(大多留學生在此都用手機,根本用不到室內電話,但可以用來傳真啦),網路跟有線電視可視需要分開申請,價錢上可以多比較;聽過在這裡租雅房,分擔網路費用,一個月十幾塊美金就有的。
住完第一個學期,寒假裡,NYU 女室友搬去 Queens 另ㄧ區,我則因為幾乎天天要到學校,受不了每天來回三、四個小時的通勤,還有偶爾昂貴的計程車錢,就搬到長島的學校附近了。
一個月的押金,這樣的「二房東」當然不可能突然良心發現退還。後來還跟我要最後一個月的水電費,我不想欠人,就轉帳給他了。這個「二房東事件」終於告一段落。
提醒來美國租房子的人,真的要多了解各項費用的狀況,事前務必多打聽、比較。
目前聽過比較多有問題的,以華人房東(有朋友簽約搬進去後,房東不斷增加條約...)或者像我遇到的「二房東事件」居多;美國房東的房租可能貴一些,但他們很注重租屋前雙方確認細節和合約(出租前甚至會拍照存檔),簽訂後就不會亂改。真的忍不住覺得,這是不是跟國民教育有關?我不是崇美,也不是貶低華人,純粹就自己在紐約租屋所見所聞而論。
(未完,請看《小心台灣人(二):「Excellent 二手車」維修驚嚇記 》)
- 8月 27 週三 200809:31
小心台灣人(一):「二房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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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我相信 很多華人會帳著他們是美國的老兵樣 欺負新來的人 且不管種族 哪一國的 都一定會有仗勢欺人得 像我現在的環境老外也沒有好到哪去阿 也很機巴的
仗著自己是老鳥、欺負新人的人我真的很看不起 還有自認自己是強者、欺負弱者的那種也很爛 可以請問你在哪裡嗎? 你的寶寶好可愛(你這張照片看來跟我妹妹長得有點像呢^^) 有空我也會去逛逛你的部落格!
看你寫要開始對付惡房東的那段,真是大快人心!!在社會上久了,有時真得學會兇起來爭取自己權益 我在美國一開始學到的也是"用英文"想辦法跟什麼水電公司,電話公司,有線公司吵帳單,別被佔便宜 等要離開的時候要賣東西,也遇過一些機車台灣留學生 你寫出來相信一定能幫到一些人的啦~~作功德囉!
這個社會啊,很多事爭取不一定有,不爭取一定沒有。其實很不喜歡用太多腦細胞去跟這種人過招,但人善真的被人欺,有時不得已要如此。很多事情啊,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希望這篇口業文多多少少有功能啦,呵呵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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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ㄝ 我去看她的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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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妹比較漂亮吧 我都是黃臉婆的人了 稱不上水阿
謝謝你對我妹的稱讚 我覺得你們各有不同的味道 都好看 ^^
妳人真好只算他625,我出國從不找臺灣民宿或朋友,個人覺得臺灣人對白人歐洲人總是很禮遇卻容易欺負自己人啊~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吧 XD
阿扁說很多謊?您從那裡證實? 特偵組找辜大少爺做偽證;違憲換法官;明明一審二審無罪,特偵組還要連夜上訴,讓阿扁的律師連上訴的機會都沒有。明眼人都知道這是怎麼回事。 想必閣下很滿意馬區長的表現?
這位路人先生/小姐,謝謝您看我文章看得如此仔細,但這世界不是只有陳水扁或馬英九,這篇文章的重點也不是政治。當您單憑文中的兩個句子,就對我的政治立場做出推斷,我只覺得好笑。網路是公開的空間,不認同請自行打叉離開,謝謝。
在紐約租房子這事還真的要碰運氣, 剛到也沒辦法和認識或處的來的同學或朋友一起租房子。遇到的怎樣的房東及住在隔壁房的房客都是碰運氣,能有足夠財力自己租一層住的畢竟也不是人人都有辦法做得到。我在紐約搬過很多次家, 也碰過很多灰。二房東這事情所有種族的人都可能做得出來,這就算是種商業行為, 房東租房子給房客的時候當然也不會照他買房子花多少然後計算後租給你以一個他不會獲利的數字對巴? 要當二房東的那些人多少也會撈點再分租出去。念哪一個學校和是哪個國家出生的和心眼好不好是兩碼子事,版主也不用刻意貼上這幾個標籤。 建議剛到的朋友們找房子的時候找租約短的,如果真的要簽房租要簽短的, 例如三個月。這樣你夠時間熟悉住的區域、房東還有其他房客。另外,給經濟預算上不多的人的建議是買家具的時候不用買特好的貨,買家具的時候要考慮到之後搬家的拆組搬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