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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生活充滿許多「社會學分」的試煉,在異地生活,種族歧視是外來者或多或少曾經面臨的狀況;雖然這是個不適合在美國公開談論的議題,且許多老美很怕被貼上這個標籤,但後來我發現有時問題不在「種族」,而在「人性」,什麼種族都有不友善、不誠實的人;台灣人也不例外。

來這裡一年了,扣除少數被陌生美國人擺臉色的經驗(大多是因為語言的緣故),被台灣「同胞」佔便宜,卻是我到目前為止最氣也最不平的經驗。寫出來,希望提醒還在國外唸書的朋友注意,或許也讓一些偶然逛到這裡的陌生網友當作未來出國留學的借鏡。


出國留學,學校以外的大事(大支出)不外是住(租房子)與行(買車,如果有必要),偏偏這兩件事我都因台灣學生而栽了跟斗,以下就聽太笨太天真的我很瑣碎地娓娓道來吧。

「二房東」事件


剛來紐約時,對於「隨時可以去曼哈頓看演出、上舞蹈課、走走看看」懷抱美夢,加上對搭火車通勤時間(後來實際情況是:火車轉公車加等車時間,單程要一個半到兩個半小時)以及學校排練作息還沒概念,於是捨學校所在的長島、在離曼哈頓搭地鐵只要二十分鐘的 Woodside(in Queens)租了一個房間,月租 750 美金,
每個月與另外兩個台灣室友分擔網路、有線電視和水電瓦斯費下來,要另付 100 美金左右(也就是不吃不喝,光房子一個月就要花掉 850 美金)。

實際上,這樣的房租在隸屬於紐約市的皇后區算中等而已(雖然台灣的親友剛聽到時莫不驚嚇許久),而我的房間不算小:放一張 Full size 的床(比台灣一般雙人床略小)、一張 Ikea 買的簡單書桌(約一般書桌大小)與一台 20" 電視外,還有比一張大單人床略大的活動空間,衣櫥嵌在牆裡(大小跟普通塑膠衣櫥差不多,空間更高些),蠻新的木質地板,而且有大窗戶,採光很好。

於是乎就這樣憑著自己對紐約租屋的了解跟比較,傻傻地跟另一個在紐約大學(NYU)念碩士的台灣男生室友簽了約;看房子時他說,房東住在二樓(三樓出租),為了方便管理就將找新房客及簽約的事情委託給他(這是可理解與接受的)。

去年八月底搬入,大概十月中,某天與另一個也讀 NYU 的女室友去附近的中國餐館吃飯,餐館老闆娘人很健談,因為常去吃有點熟了,就問到我們房租(因老闆娘住附近,自己家也有房間出租),結果聊ㄧ聊,我跟室友覺得我們的房租似乎高出那區不少,回去便直接問房東太太(NYU 女室友最晚搬入卻蠻跟房東太太蠻聊得來),我們那層樓的總租金是多少。
之前 NYU 男室友說我們那層租金是 2000 多美金(意思是表示他付最多),還說他更早前看過同條巷子的其他房子,屋況很爛,一層樓月租也要1900。倒是他從沒清楚講過我們那層租金要兩千多到哪裡。租屋族千萬要小心這種金額講不清楚的房東或室友!

ㄧ問完當然是要昏倒。我們那層樓月租金只要 1700 美金(原來是 1900,因房客是學生,中國房東調降 200),也就是說,我付 750,NYU 女室友付 650(她的房間放一張人床、一張普通大小書桌幾乎就滿了),NYU 男室友只付 300!

NYU 男室友的房間比我的還大,裡頭還有盥洗設備(馬桶跟洗臉槽),他從不打開房門讓我們看他房間;之前以為他是個非常注重隱私的人,不喜歡讓外人看到房間,後來房租事件爆發後,根本覺得那是他心中有鬼的表現。

剛搬進去時,白天天氣還算炎熱,我曾經從他門縫感受到冷氣的涼風(我房間在他的隔壁,出去一定會經過他的門),就問他是不是有裝冷氣,他說沒有啊,只有一台涼風扇,還很好心跟我說可以去 Target 買,我就傻傻的相信了。後來去 Target 發現,美國根本沒有會吹涼風的電風扇,只有移動式冷氣(portable air conditioner)。有次雖然不小心從他微開的房門縫,瞥到他房間窗戶上似乎有台冷氣,也再次跟他確認,但他都說沒有了啊,也只能當我自己眼花。而且在外合租房子,有些事若太計較,住起來像仇人,實在很傷身,在外當租屋族很久的我,就選擇不追問冷氣的事了,自己住起來舒服還是最重要的(雖然我們每月電費是蠻高的,不過有些朋友住的地方電費也相去不遠,就不在冷氣事件上打轉了)。

揭穿房租的真相後,當然沒辦法繼續當小白,當天晚上就找 NYU 男室友攤牌,沒想到他竟擺出一副「二房東」的臉孔(「二房東」這詞之前可是從來沒出現過喔),還振振有辭地將所有責任推給房東,說當初是房東「教」他如何當「二房東」賺錢,而且我跟 NYU 女室友都簽了一年的合約,他絕對不可能調降房租的(看!沒道德的人最會講法律了,果然「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甚至是沒道德可言,而且那紙合約還不知有沒有法律效力呢,算了,先保留一點談判的風度)。

要當「二房東」賺錢沒關係,吃相好看一點,少吃一點,沒有人吃飽太閒會去挖真相。

大家同樣是拿父母錢出國的留學生,仗著自己是第一個租的人,就自許為「二房東」,而且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這種人真適合在台灣從政,加入貪污陣線聯盟),其實真相根本就是,他想住那邊,但一個人付不起整層樓的租金,還要找分母來幫他,但他非但沒有感恩的心,還狠狠地剝分母的皮。更不用說他女友幾乎天天住在那裡,他還總是硬要凹說,他女友太黏了,「有時」不想自己住就來找他(我才不擋人感情路,他們小倆口要甜蜜是他們的事,但這種人就是什麼話都講得出來,而且都是別人的問題)。

忍不住要質疑一下:在復健機構工作的薪資非常優渥嗎?「二房東」在我們講到大家都拿父母錢出來唸書時,「大言不慚」地說,他XX醫學院畢業後,在療養院上過一兩年的班,出來唸書自己也付不少。哦,真的啊?!NYU 學分費那麼貴,原來在療養院工作一兩年就能自己負擔,這麼厲害!姊姊我在出版、公關、服務業打滾六、七年,掙的錢在台北房租就繳掉不少,出來唸書還要靠家裡,我還真對不起爸媽(是真的很對不起,但人果然怕入錯行啊...)。

事情ㄅㄧㄚ(四聲)ㄎㄤ(一聲)就端出「二房東」的架子啊,好啊,姊姊雖然個性常常很白癡,但多出社會幾年不是白出的,在常要跟稿者斡旋稿費的雜誌社當小主管也不是白當的,他來硬的,大家就來硬碰硬吧。

紛亂的討論是沒結論的,約定好一個時間再談。我跟 NYU 女室友取得一致立場,他不調降房租,我們住完那個月就走人。

我的判斷是,當時正值學校期中考期間(美國學校的期中考常拖得很長,由教授決定日期及考試方式,蠻多以報告代替考試,於是有些人一個月內都有期中考的考試及報告),而且不是搬家旺季,我和另一個室友雖不至於找不到房子,但他臨時要找分母鐵定不容易。

一講出這個立場,「二房東」的態度很快軟化地說,可以談嘛,那你們希望怎麼算?但他還是很堅持他最多付到600,弦外之音就是,他還要賺啦,他不覺得房間最大又有獨立盥洗設備的人應該付最多。

後來,我幫 NYU 女室友爭取到 475 美金一個月(減少 175 美金),因為她的房間實在很小。過程中,「二房東」一直吵說,那間房間的單人床跟書桌是他跟前室友花 200 塊美金買的,要從租金去回收收購傢具的錢(當一個人像阿扁那樣說了無數個謊,誰還敢相信他啊?)。Well,既然他要講,我就打電子計算機給他看,怎麼算,他都是在佔 NYU 女室友的便宜。原本我壓到 450 一個月,最後做個台階給他下, 475。

PS. 那間的二手傢具是他買的,租屋前怎麼不跟房客說清楚?住不起硬要住那邊,還很有理地說,暑假找不到房客,他付整層樓的錢,現在當然要從我們身上回收。誰知道之前他是否也這樣佔前房客的便宜?一個月花三百塊在紐約租到這種等級的房子,還真是美夢成真啊!

我自己則減掉 150 美金,月租變成 600。

最後我們讓「二房東」付到 625,25 塊就算他多了獨立盥洗設備,而我的房間就「變成」跟他的一樣大喔,好厲害的自動變大功能啊——25塊已經不是在計較金額了,而是一種態度跟立場的堅持啦,不知大家懂不懂這種感覺?

再補充說明一下,美國這邊,業者有提供網路、室內電話、有線電視三合一的服務方案,「二房東」之前簽這種方案,我跟 NYU 女室友租房之前就知道這個狀況,因此每月費用 120 多美金除以三沒有問題(一個人每月付 70 40 美金出頭);雖然電話線只有「二房東」房裡有。

不過,說給要在美國找房子的人參考,如果不需要室內電話(大多留學生在此都用手機,根本用不到室內電話,但可以用來傳真啦),網路跟有線電視可視需要分開申請,價錢上可以多比較;聽過在這裡租雅房,分擔網路費用,一個月十幾塊美金就有的。

住完第一個學期,寒假裡,NYU 女室友搬去 Queens 另ㄧ區,我則因為幾乎天天要到學校,受不了每天來回三、四個小時的通勤,還有偶爾昂貴的計程車錢,就搬到長島的學校附近了。

一個月的押金,這樣的「二房東」當然不可能突然良心發現退還。後來還跟我要最後一個月的水電費,我不想欠人,就轉帳給他了。這個「二房東事件」終於告一段落。

提醒來美國租房子的人,真的要多了解各項費用的狀況,事前務必多打聽、比較。

目前聽過比較多有問題的,以華人房東(有朋友簽約搬進去後,房東不斷增加條約...)或者像我遇到的「二房東事件」居多;美國房東的房租可能貴一些,但他們很注重租屋前雙方確認細節和合約(出租前甚至會拍照存檔),簽訂後就不會亂改。真的忍不住覺得,這是不是跟國民教育有關?我不是崇美,也不是貶低華人,純粹就自己在紐約租屋所見所聞而論。


(未完,請看《小心台灣人(二):「Excellent 二手車」維修驚嚇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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