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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想了許多,自己的與朋友的,過去的與正在發生的。

想起以前一個朋友說,工作上就是人與事,需要做的事少,人的問題就變多。我突然覺得,人生,不也能簡化成人與事?

人,包括另一半、親人、朋友、學習上的老師同學、工作上的同事、鄰居、有短暫交集的陌生人等等;事,包括生活的食衣住行、學生時代的課業、工作、夢想等等。

只不過,人生的人與事,難以絕對劃分,很難先等一件事完全做完、做好,才去好好關心、愛人;事與人,總是接踵而來,層層相疊,環環相扣。

到了一定的年紀後,我覺得人不一定要因著社會價值觀而成家立業,走上跟大家一樣的路,但人總會逐漸從經歷中更清楚自己不要或要什麼,因為要往那個方向去,所以會做出一些選擇和決定。

感情/家庭,會逐漸在人年紀漸長後在生活裡佔有一定的比例。
感情/家庭順了,讓人「安心」去做其他的事;反之,有些人生活工作皆走樣,有些人則從情緒逃到工作或其他事情裡...

這些年來我學到一件事:一個人要把自己過好,兩個人才有機會好好過。這說起來有點玄,借用一個長輩說過的話就是:「愛情很重要,但愛情不是生活的全部。」

我自己則有個奇怪的理論:1+1至少要等於1——兩個人相處自在快樂,保有自已(吸引對方)的本質,有辦法化解彼此的負面情緒,這是等於1;兩個人相愛、相信、相知 、相惜、相依、相伴,互相點亮對方的生活,這是大於1。

祝福親愛的朋友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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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uenewyor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